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应届、往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21年师范类应届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三)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考。
(七)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八)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九)本科毕业生历年平均学分绩点2.8以上(含2.8)。
(十)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