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一)请在规定的领取日期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选择邮寄方式的除外;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668-6633839。
温馨提示:选择“现场领取证书”方式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在7月19日至7月23日凭相关证件资料到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副楼一楼领取《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668-2278744。
(二)疫情防控期间需做好自我防护工作。申请人前来领取证书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并出示身份证原件;若申请人不方便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如签领人在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它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到现场领取证书。另外,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人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因此务必及时将《申请表》存档。
(四)《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属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是全国唯一验证《教师资格证书》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