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高考临近,为给考生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有关噪声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6月1日至6月18日,示范区各建筑施工工地自19:00至次日7:00,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
二、2023年6月16日至6月18日17时,三余中学中考考场周围3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
三、中高考期间(特指2023年6月6日18时至6月9日18时、6月15日18时至6月18日17时),示范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中高考期间,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禁止室内装修中使用高噪声的设备;禁止在居住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区域进行产生噪声的体育锻炼(包括广场舞、健身操等活动)、娱乐、集会、促销等活动。
五、中高考期间,一切排放噪声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均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排放,确保对考生不造成影响。
六、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遇有噪声扰民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投诉:
社会生活噪声和室内装修噪声投诉电话:110
工业企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通州湾示范区公安分局通州湾示范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5月28日